川经信提案〔2024〕135号
孙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建设成渝地区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圈的建议》(第1437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协同发展机制”的建议
在建立协同发展机制上,已完成相关工作事项: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9年我省成都市和重庆市巴南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分别获批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集群,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先后两次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于2023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评价中获评“优秀”,也是全国17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中获得“优秀”评价的4个集群之一。我厅强化川渝制造业产业合作,联合重庆市共同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特色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实施方案》,将生物医药产业纳入川渝合作共推事项,成立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协同发展专项工作组;同时,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在生物医药领域共培育6个川渝合作生物医药示范园区。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省直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四川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生物医药特别是推进成渝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省卫生健康委联合重庆市共同出台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卫生健康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共建西部大健康产业集群,助力成渝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形成生物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
接下来,我厅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成渝双圈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川渝地区在共推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共建重大平台上加大合力,联合重庆市共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二、关于“推进协同发展事项”的建议
在推进协同发展事项上,已完成相关工作事项:一是推进协同项目。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牵头成立川渝区域伦理/试验联盟和川渝临床研究联盟,积极推动区域多中心临床研究和重大成果孵化,提升川渝地区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和临床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能力。省发展改革委获批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以及手性药物、同位素及药物、生物靶向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二是强化协同事项。川渝药监部门积极回应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共同研究发布了《2024年度川渝药品跨区域一体化监管协作工作方案》,分9大领域推进“一体化”合作,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接下来,我厅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共同争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推动成渝地区共同支持技术攻关、人才引育、招商引资、平台建设、数转智升、组织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展。
三、关于“优化协同发展环境”的建设
在优化协同发展环境上,已完成相关工作事项:一是建立互联互通。省药监局按照“异地同标”原则,协调重庆市药监局构建药品共同制定《川渝地区跨省委托生产监管实施方案》和《特色道地中药检测与评价研究中心合作方案》,建立川渝两地中药饮片标准制定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统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程序,同步双方制剂标准制、修订情况;同时,初步形成《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人制度试点技术审查风险要点指引》和《川渝地区医疗器械生产跨省监管办法(试行)》,统一川渝两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标准。二是加强人才保障。教育厅进一步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相关专业布局,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引育,加强生物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支持高校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调整和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领域学位授权点18个,在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中重点支持生物领域学科25个,支持生物领域相关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支持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成都医学院等7所高校设置生物领域交叉学科29个。
接下来,相关省直部门将深化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蓉易办”“渝快办”平台对接,推动线上“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线下“两地可办”,探索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将鼓励有条件高校增设合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制药工艺学等新兴专业,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访问学者项目,加大生物医药领域人才选派力度,加强川渝高校生物医药领域人才交流互动。
感谢您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茂涵;联系电话:028-86266027)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6日